我们怎样提供协助
行政管理的运用并不仅仅局限于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管理人机制也常常被采用于管理已离世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的资产。
作为经验丰富的管理者,我们会根据不同情况出任受托人或助理受托人或代表破产公司。我们可以就下面情况提供帮助:
- 管理公司事务或其资产
- 进行调查或估值(如需要)
- 在损耗发生之前保存和分配资产
- 追查可能已经从遗产或信托中被不当转移的资产
- 审查公司运营收支和就业务估值中提供专业意见
- 就资金流动性提供专业意见
- 在损耗发生之前管理或分配资产
- 制作遗产收支账目
- 与受影响的各方联系,例如员工、客户、监管者及受益人,并作为独立第三方解决受益人及其他方就财产的纠纷
法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委任管理人
死者房产管理
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士管理